這是咸豐帝得到恭親王三人于同月13日“ 奏統計全局酌擬章程六條呈覽請議遵行折”及附件章程六條,命熱河行營王大臣審議后,正式準行的硃諭。它對原擬章程有所改動,最重要的是原件請設“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意為辦理一切對外事務,而上諭定名“總理各國通商事務衙門”,將衙門權力限于“通商”即對外貿易。印信規定為“關防”,即明清朝廷頒給執行臨時特別任務的官員的長方形圖章,表明這個新設衙門,非但職責止于外貿,而且隨時可以裁撤。
恭親王原來不通“夷務”,在咸豐帝出逃熱河前,被迫留京議和,由其岳父桂良和早任軍機大臣的文祥輔佐。之后,從懼洋到知洋,恭親王也對其兄咸豐帝面對洋人色厲內荏的心態洞若觀火。恭親王等與英法俄簽訂《北京條約》以后,深感清廷于“夷務”處理混亂不堪,弊在體制。朝廷各部和地方督撫司道,面對涉外的政軍商教事務,都需處理而無章可循,不知所措又必有所措,常因小事卻釀大禍。他們是否在與英法俄美使節談判過程中,得知后者俱受本國外交部門指授,從中得到啟迪,萌生帝國外交也應建立專門衙門的共識尚不清楚。但由他們共擬的章程,指出外交應統籌全局,設置事權歸一而章法分明的總理衙門,卻不可不說他們已覺察到外交體制需要走出中世紀傳統,適應國際交往的現狀。
當然恭親王他們很了解傳統權力機制。尤其咸豐初恭親王曾任領軍機大臣,不久便因太能干而被其兄咸豐帝罷官,遣回上書房重作學生。他因亂復出,與英法俄美議和,居然在簽訂新一輪屈辱的《北京條約》之后,英國聯軍依約撤出北京。于是滿清官紳士民,交口稱頌恭親王折沖尊俎有功。他與桂良、文祥,遂借機向咸豐提議設置專辦外交的衙門。前揭咸豐十年十二月初三他們的聯名奏折,劈頭所述此前六十年的帝國外交失敗史,頗有趣,引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