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篇《總理各國事務衙門難產記》曾指出它的設立,上距清英江寧條約簽訂已有二十年,而它的性質,只是辦理“夷務”的臨時特設機構。連民國初年官方設關編撰的《清史稿》,于職官志、邦交志、部院大臣年表等,都不列專目,只是職官志末篇“新官制”,才在外務部的目內略述這個機構的設置、編制和職責。可見它到清光緒二十七年(1901),總算終結了機構的臨時性,就是說“臨時”存在已長達四十年。
也如前述,當初咸豐帝命禮部頒給這個臨時機構的關防,硃諭定名為“總理各國通商事務衙門”,經恭親王等上專折請求,方去掉關防內“通商”二字。但看同治、光緒二朝“上諭”之類文獻,提及它的全稱,又總有“通商”二字夾在其中,暗示它的權限只在外貿,而非主持帝國全部外交。
這就要回顧滿清的“外交”理念。至遲在公元前一世紀,相傳有戰國“七十子之徒”遺說集合的《禮記》,被升格為王朝禮儀的準經典,其中說“為人臣者無外交“(見《郊特牲》朝覲章),便成為中世紀列朝出使大臣的行為守則。比如三國鼎立時代,吳主孫權派中司馬諸葛瑾使蜀“通好劉備”, 與在蜀任軍師將軍的其弟諸葛亮,“俱公會相見,退無私面”(見《三國志》吳書本傳)。其實,歷史地看,中世紀中國的列朝列國,包括蒙元、滿清的那些一統王朝,都是中國版圖內的部分,相互間使節來往,只可稱“內交”。因而,中世紀傳統意義的“外交”,也只能如《禮記》的界定,是域內列朝列國大小君主的專利。但傳統的觀念是一種惰性力量。時至元明清三代,中國人分明已知域外世界“萬國”林立,分明已知中國不等于“天下”。且不說十六世紀末葉意大利籍耶穌會士利瑪竇繪制的《坤輿萬國全圖》,早在明末清初已傳遍朝野,即如滿清一統帝國的真正締造者康熙皇帝,也以相對平等的眼光看世界,由他與法國、沙俄等君主國打交道的往來文獻和會見使節的活動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