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6日
這是對媒體從業者平衡報道能力和意愿的考驗。“哈爾濱警察打死體院學生”事件正冠以各種標簽、符號飛速傳播,其間所承載的“警察”、“打死人”、“六個打一個”、“大學生”、“體院學生”、“酒吧”無不映射社會復雜情緒,加之網絡論壇間所流傳的“視頻剪裁”、“富家子弟”、“奔馳車”等刺激性關鍵詞,使得介入此事報道顯得如此富有挑戰。
在今日四大門戶上,關于此事件的標題呈現如下——新浪、騰訊基本相同:哈爾濱6名警察打死學生案細節披露,網友觀點出現分歧;搜狐:哈爾濱警察打死人續,網友稱死者挑釁致矛盾升級;網易:哈市6警察打死大學生,親歷者首次披露細節,“打人警察絕不止6人”(副題)。四大門戶所轉載稿件一致,均來自重慶晚報和華西都市報,但各自編輯為標題所選取的側重點明顯不一致。
作為重慶和四川兩家重要都市報,其報道信源均標明主要來自昨日南方都市報。重慶晚報使用的最終標題是“哈市6警察打死大學生,打架親歷者首次披露細節”,編輯在引用南都報道時作出了剪裁調整,先行刊載警方通報和死者伙伴描述的事發經過,原本構成南都昨日報道主體的網絡輿情轉向具體情形,被概括為:有網友認為,林松嶺數次不依不饒,導致沖突逐步升級。這種聲音引起更大爭論,許多網友說:“作為警察,為什么不用法律手段來解決問題,而是要打得比對方更狠?把人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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