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記憶似乎是從兩歲開始的。我隱約記得的第一件事情,是唐山大地震剛過,晚上睡覺的時候,媽媽把我和妹妹放在家里唯一的一張方桌下面。我隱約記得的第二件事情,是村里來了個攝影師,奶奶領著我,媽媽抱著妹妹隨著鄉親們到一戶人家的院子里看熱鬧,還合了影。這戶人家有個很大的院子,院子里種了一些花草,就成了攝影的背景。照片上,奶奶坐在椅子上,我站在她身旁,媽媽抱著一歲的妹妹站在后排。媽媽和奶奶的衣袖上戴著孝章。那是在毛主席逝世以后不久。
1978年,我四歲。我和妹妹已經開始跟著媽媽每天去上學。媽媽在一年以前,開始在我們村小學當民辦教師,每天掙6分工分,折合人民幣三角錢。在媽媽這次開始當民辦教師之前,她其實已經做過近十年的民辦教師。她從16歲開始,在自己村子里教過夜校,識字班,也教過小學。26歲那年她嫁到我們村,后來生了我和妹妹,就此中斷了她的教學經歷。重新開始教育工作,算是圓了她的一個夢,也在六七年之后讓我和妹妹隨著她由農村戶口轉成了城市戶口。
村小學實際上不只有小學,還有幼兒園。教幼兒園的老師叫劉玉珍,天氣暖和的時候,她帶著我們在學校里上課;冬天的時候,學校里太冷,我們就到她家里上課。她家里有個很大的園子,我們在屋里面學完了1+1=2,或者a,o,e,就到園子里跳繩、拔河、爬樹、追著跑,甚至在兩棵樹之間系一條繩子蕩秋千。我們的幼兒園“學習”生活沒有任何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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