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近期官方版的出租車改革方案遭到了來自經濟學家和民間的許多批評,各方要求放開對專車的限制。在此方面,FT中文網也刊發了兩篇文章《出租車改革方案:戴著鐐銬的跳舞》、《專車改革須突破保守慣性》。但是,專車對出租車市場的沖擊,以及由此帶來的管制難題是世界性問題,也并非“一放了之”那么簡單,而是需要考慮多種可能影響,對監管機制和政府應對之道做出合理的調整。為此,我們繼續刊發從“如何監管”角度看待專車爭議的文章,并邀請各界學者參與討論。編輯事宜請聯絡bo.liu@ftchinese.com。
近日,中國交通運輸部發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首次從中央政府層面對專車運營做出了法律規范。但《意見稿》中有關運營車輛性質變更、平臺須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等條款卻引起了諸多批評,被認為同時損害了消費者和司機利益,并阻礙了“共享經濟”的發展。
事實上,自專車誕生之日開始,相關爭論便從來都不能如此簡單地做出結論。僅以司機收益而言,相比于傳統出租車公司,專車司機的凈收入是否有實質的提高呢?如果將車輛折舊、車輛保險以及司機本人的保險都計算在內,一概不管的互聯網平臺公司可能并不比傳統的出租車公司更好。紐約和班加羅爾最近兩份關于Uber的新聞調查報道同樣得出了類似結論。當然,互聯網平臺公司大規模的補貼政策的確在短時間內同時提升了消費者和司機收益。但當優步(Uber)上市之后,當它必須對股東負責而面臨利潤約束的時候,現階段的“美好時光”可能便不再會重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