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這個行業是最懂得包裝的。剛出道的小明星,雖然掙的錢還沒有朝九晚五的小白領多,經紀公司就會讓他們出來進去乘著保姆車,前呼后擁地圍著助理和經紀人,當然最好有夾道歡迎的“粉絲”做陪襯。為了迎合明星擺排場的需求,市場上甚至還出現了“職業粉絲”,專門為那些本身沒那么多粉絲的明星服務,按粉絲數和時間計費,提供舉明星牌,大叫“某某某,我愛你!”等群眾演員式的現場演出。至于穿著,就更不用說了,不僅要華美,最好還來點怪異。極端者如Lady Gaga,衣不驚人死不休,從而創造了世界級的回頭率,以及大把大把的銀子。
塑造這樣的明星形象,就像名企業到處花錢做形象廣告一樣,為的是打動消費者。對于企業,打動了消費者,產品才賣得出去,公司才能賺錢;對于明星,打動了觀眾,明星才會紅,經紀公司才能賺錢。而作為包裝明星的形象工程,對于明星的身價則起著事半功倍的作用。據說臺灣F4成名卻沒掙到錢時,還習慣于騎摩托車代步,后來被公司喝止。試問:若是一不小心被狗仔拍到明星騎著摩托車在車流中曲線穿梭的照片,再被惡意配上“某明星拮據買不起車”之類的語句,還會有名車的廣告商找上門來邀請代言嗎?誰想請落魄窮鬼代言啊,想都別想。
事實上有些職業人也很擅于包裝自己。我聽到的最有趣的例子是“口袋巾”的故事。話說兩位職業經理人去一家意大利奢侈品公司面試。兩人資歷相當,工作經驗也相當,但意大利總部的高管毫不猶豫地選了其中一個,原因僅僅是:“他的口袋巾配得很有品味。”而一般的中國職業經理人很少配口袋巾,除非是重大的晚宴場合。輸在一條口袋巾上,大概是會讓商界精英們大跌眼鏡。但在短短一個小時的面試時間里,除了那張簡歷,別人還能憑什么來判斷研究你呢?只好把自己變成“外貌協會”會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