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我是一家上市公司提名委員會成員,我們即將任命一個人出任首席執行官。我認識這個人已經很多年,也認為他是這一職位的合適人選。但我知道(因為他告訴過我)他曾讓妻子幫他頂了幾個超速駕駛分數,以避免丟掉自己的駕照。在讀罷有關政客克里斯?休恩(Chris Huhne,他的前妻指控他犯了類似的錯誤)那些大驚小怪的文章后,我不禁開始擔憂起來:這樣一件事會使他不適合領導一家上市公司嗎?我們應該將它納入考慮范圍嗎?
董事,男性,5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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