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老板皺著眉頭,看著擺在辦公桌上的辭職信,信中毫不留情地列舉了他的15條罪狀,堪稱字字血淚。寫信人是公司的文員小姐,平日里溫順得像只小綿羊,干活更是任勞任怨,沒想到竟采取了如此極端的辭職方式。
令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既然有意見,之前她為什么不反映呢?整天低頭不見抬頭見,為什么不能通過有效溝通解決矛盾呢?其實,劉老板可能沒搞清楚一件事——地位懸殊的兩個人之間,很難實現有效溝通,因為溝通必須建立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礎上,而很多公司的企業文化最缺乏的就是這個。
如果一位底層員工提出了自己的工作意見,卻得不到上級的關注和支持,久而久之他發現提意見也沒用,索性閉上嘴什么都不說。當小矛盾累積成大雪球,當一個人心中的憤懣和不滿醞釀到爆發的前一刻,可能一件很小的事情都會成為導火索,導致“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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