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空姐遇害”剛剛過去100余天,滴滴又出事了。輿論掀起了又一輪風暴,從各個角度分析滴滴的問題。很多觀點側重于滴滴的管理和文化,也有指出共享經濟的問題,這些都非常中肯。但是,從更宏觀的角度,滴滴事件反映的恰恰是整個平臺類互聯網模式的致命破綻。
平臺類商業模式有很多,電商領域有淘寶、拼多多,旅行領域有Airbnb,社交有Facebook,出行領域是滴滴、Uber。平臺的特點是連接供需,可以是B2C,更多的是C2C,往往以較小的成本獲取較大的利潤。以電商為例,根據2018Q1財報,只做平臺的阿里毛利率是48%,而垂直電商京東的毛利率僅為14.1%。這背后的原因之一是商業模式的不同。平臺是輕資產,僅起到中介人的作用,不用負責產品供應,只要解決信息匹配問題就可以了,渠道中的很多功能都由其它方完成。由于成本結構中固定成本為重,隨著用戶數量增加,成本逐步下降。另外隨著平臺規模過大,自身的壟斷地位增強,議價能力也隨之提升,這也是利潤增加的一個主要方面。而垂直類模式則要做很多工作,例如垂直電商說白了就是把實體店搬到線上,苦活、累活都要做,因此利潤不會比實體店高出多少。
此外,另一個核心因素是由監管滯后造成的與其商業模式不相匹配的極低的品控管理成本。而這個低成本的代價就是產品質量的難以把控。例如淘寶上的假貨,滴滴的問題司機,Facebook上的假新聞。旅游業也是,Airbnb作為平臺,不需要自己建酒店,因此也很難完全控制產品安全問題。2015年,一位名叫Zak Stone的記者在Medium上發長文講述了在Airbnb租住房屋時的遭遇。他的父親在使用院子里的秋千時,由于承壓的樹干突然斷裂,導致樹干砸到了頭部,最終因為傷勢過重不幸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