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北京大學法律經濟學研究中心于11月1日在北京大學未名湖畔的朗潤園成立。在成立儀式后,舉行了題為“法律經濟學與中國”的學術研討會。該中心研究員薛兆豐特為FT中文網撰文,闡述法律經濟學對于當今中國的意義,以及學術研究與推進現實改革的潛在方向。)
北京大學法律經濟學研究中心關心的,是如何借助發源于美國的法律經濟學范式,解釋中國的法律經濟問題,探索法律、管制與經濟增長三者的動態規律。
最初,人們認為法律的各個部類,財產法、合同法、侵權法、刑法乃至憲法,都是相互分離和獨立的,他們看不到其中的共性;人們贊成這樣的法則,反對那樣的法則,爭論的時候他們缺乏一以貫之的分析工具。然而,從20世紀30年代起,以芝加哥大學為基地,逐步形成了用經濟學工具來分析法律和管制現象的學術運動。這場運動改變了人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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