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的骨干精英們每隔一兩年,會有機會享受公司付費的出境考察福利。有別于純粹的商務活動,這種考察以觀光游覽為主,即使有公務也相當輕松,多是禮節性拜訪,無關合同或談判。值得一提的是,因為集團公司下屬就有國際旅行社,公司團隊一般會選擇帶有探路的新辟路線,聽上去就相當誘惑。大量旅行團蜂擁至西歐的時候,我們則去了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當澳大利亞、新西蘭人滿為患,我們已經把足跡擴展到了阿聯酋;等大家津津樂道迪拜Burj Al-Arab酒店的奢侈豪華時,我們又不辭辛苦地轉機飛行40小時去了巴西和阿根廷。
先不談旅程本身如何,能夠有資格享有這項“福利”,在公司本身就是一種談資。亦舒小說里曾經提到:小時候家境普通的孩子,長大后終于靠自己打工所得去了巴黎或者東京的迪斯尼,縱然覺得快樂卻總是若有所憾,后來才明白,原來永遠錯過了當年和其他同學交流游玩迪斯尼心得的那種樂趣。在公司也是如此。如果只有聽同事談去年和某位老總去過蘇格蘭,今年又要和什么人一起到地中海,而自己卻沒有類似的經歷,無疑是在宣告某種冷遇。即使自己可以不在意,落在旁人眼里,多少有些不利。若是遇到特別勢利的人等,不利甚至會演化為不屑。
然而,并不是所有有資格參與的人都衷心擁護這項福利。組團的權力由行政部門負責,志趣相投的同事往往沒有機會一起出游。如果你原本想建議在可以自由活動的下午,去巴黎郊外的吉維尼村欣賞莫奈的睡蓮,而其他團友卻拿出太太、女兒、女友、閨蜜的購物清單,準備在香榭里舍大街的LV旗艦店消磨掉寶貴的時間,那可真是非常乏味的事情。而如果恰恰你是這個團里級別較低、年齡較輕、英文較為流利的,那更是無法抹開情面,還得充當半個導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