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咱們不能再這樣下去了。咱們中的一個必須改變。”我向老公宣布,當時我倆正準備出門。不過,眼下還用不著打電話給離婚律師;這不是在評價我們的婚姻狀況。事實上,這是個嚴重得多的問題。我倆穿得一模一樣。
以下是我倆共同的“穿搭風格”(如果這不是在吹噓我們實用的穿著的話):一件寬松的海軍藍羊絨套衫、褪色的李維斯(Levi’s)、復古款耐克(Nike)運動鞋和一件實用的雨衣。這是標準的周末簡約穿搭風,或者,就我們的情況來說,也可以稱之為“夫妻穿搭風”。一場短暫激烈的爭吵——抱歉,是建設性的對話——決定出誰不得不去找別的衣服穿。
我偏愛中性風、“男友”風的服飾,這意味著我倆過去曾混用衣柜,但封鎖使這種情況變得很嚴重。在家工作意味著,我現在很少會在那些將我和老公區分開的更講究的服飾上花心思:一條項鏈,一雙低跟靴子,一件中長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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