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走過的有限的大江南北中,廣州是我最喜歡的一座城市。除了天氣炎熱,這座城市幾乎沒有什么缺點。我喜歡它,主要是因為廣州人的開放、務實、溫和而充滿活力,而這些優點歸根結底是四十年改革給廣東帶來的。作為改革開放最早的橋頭堡,這里成了中國最自由也最文明的地方。開放帶來自由,自由讓人平等相處、通情達理,而不會像傳統計劃經濟的命令—服從模式那樣讓人變得蠻不講理。慢慢地,人們會更習慣用情理和法律,而不是權力和關系去解決自己的問題,而公權力在相對發達的市民社會面前也會顯得相對謙卑與克制。這就是我對廣州的良好印象。
當然,一個自由的城市注定少不了是非,這本是十分正常的。2003年春夏之交源于南方的“非典”,很可能是“吃出來的病”,但也正是當地的《南方都市報》首先揭開了“非典”的蓋子;與此同時的“孫志剛事件”正發生在廣州,也是南都報一篇《一位公民的非正常死亡》捅出了事件的真相。報社領導后來為良知和勇氣付出了代價,但這并未對充滿活力的“南方系”產生“寒蟬效應”。此后十余年,它是廣州最大的“正資產”。“孫志剛事件”發生在廣州,卻并非廣州之恥;悲劇哪里都有,但只有一個自由的城市才有足夠的自我糾錯能力,讓悲劇不再重演。事件過后,人們并沒有糾結于孫志剛之死是因為警察扣押了一位在廣州合法暫住的大學生這樣的細節,而是聚焦于遍布全國的收容遣送的制度之惡,并盛贊南方報系的報道不僅讓類似的悲劇不在故地重演,而且幫助全國終結了一項施行多年的惡政,“孫志剛事件”也成了公民推動制度進步的一個里程碑。因為自由,廣州變得更文明了。記得多年前還在辯論“廣州模式”和“重慶模式”的時候,我毫不猶豫地站在了廣州這一邊。
然而,時過境遷。近年來,廣州似乎變得不那么自由,也不那么文明了。先是女律師孫世華披露,自己遭到了荔灣區警察強令脫衣檢查的羞辱。雖然律師和警察各執一詞,但是警方不僅一直拒絕公布事發當時的視頻錄像,而且還拘捕了當時在場的數位目擊證人,不免讓人心生狐疑。如果錯在律師,為什么不公布視頻呢?重慶大巴墜江事故發生后,曾有報道說大巴是為了躲避迎面而來的逆行小轎車,但是短短十幾秒的視頻公布,什么都清楚了。公布律師和警察交涉過程的視頻有那么難嗎?如果錯在警察,證據“不便”公布,那么荔灣區警察的這一行為無疑是極不文明的。而在尚未證明自身行為合法性的情況下,荔灣區公安局又擬對孫律師下達處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