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3月21日開始,深圳交警實施“禁摩限電”專項集中整治活動,在街頭巷尾對摩的、電動車圍追堵截。根據其發布的消息,截止3月31日,不過10天時間,就查扣了電動車17975輛、拘留874人(拘留無證670人、非法拉客擾亂公共場所秩序196人、暴力抗法8人)。目前“禁摩限電”行動已出現向其他大城市擴展的跡象。
4月4日,深圳交警在其官方微信公眾平臺發布了《深圳交警“禁摩限電”答疑》,說明“禁摩限電”的三點主要原因:深圳道路交通沒有設計摩的、電動車的道路;國家無標準,行駛無牌照,上路無依據;摩的、電動車事故多發,隱患重重。
為什么要“禁摩限電”,深圳警方答疑的核心理由是,摩的、電瓶車的管理無章可循。問題是,隨著社會的發展,很多新生事物的出現都是無章可循,如果無章可循就禁止,顯然就會阻礙社會的進步。事實上,所謂無章可循也僅僅是對中國大陸而言,摩的、電動車在泰國、印度、越南、臺灣等地區和國家都有很好的管理樣本。最近一篇《臺灣為什么不禁摩》的文章就傳得很火,值得深圳警方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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