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國土資源部、農業部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已有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基礎上,將城鎮周邊、交通沿線現有易被占用的優質耕地優先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并率先對北上廣深杭等14個大城市周邊進行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全國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和成果完善工作將于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這一空前強化耕地保護之舉,實令人驚愕。
耕地保護在中國被神圣化
在中國,耕地保護被置于不可思議的重要地位。耕地保護不僅被奉為基本國策,并要“繼續實行世界上最為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中國土地制度的最基本立法《土地管理法》更被業內人士稱作“耕地保護法”。為此,中國設置了可能是世界上最為繁密復雜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一律要通過審批,還要做到耕地“占補平衡”(即非農業建設經批準占用耕地的,應開墾與所占用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且不得擅自進行跨區域耕地占補平衡指標調劑),并要受到高度中央集權、層層分解的指令性計劃配額約束(即為保障十八億畝耕地紅線而實施的建設用地總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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