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美國總統大選我很興奮地投了奧巴馬一票。我覺得他十分聰明。在哈佛大學法學院念書時成績最高,不容易當了法學院出版的《哈佛法律評論》(Harvard Law Review)的主編。他為人可親可敬,善于演說,口才十分好,說話非常動聽,令人注意和羨慕。這些優點再加上他對美國年輕人的吸引力,使他在總統選舉時的票很多。2012年的總統大選我也投了他的票,但不如前一次的熱烈。現在民眾對他的支持處于歷來的低點。
11月25日路透社報道指出:“ 越來越多的美國人懷疑奧巴馬總統治理國家的能力,根據一個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 ORC周一的公布,有53 %被調查的人認為奧巴馬不誠實和不可信,這是第一次在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 ORC發現了有多數民眾質疑總統的信譽。上周在電話接受民意調查的843位美國公民只有40%表示奧巴馬能有效地管理政府,比六月的調查下降了12%。這項調查是在11月18日至20日進行,當時,總統的重要政績,被稱奧巴馬醫改(Obamacare)的醫療保健法,施行時發生了大問題。…… "
觀察了奧巴馬的失敗和民眾對他的不滿,我發現在美國民主制度,由多數民眾選舉區選出來的總統,有對民眾的吸引力,不一定有能力當總統。從奧巴馬當總統的經驗使我思考什么是一個良好的美國總統需要具備而奧巴馬缺乏的條件。我想有三項條件,在下面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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