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召開的聯合國氣候峰會已于周日草草收場。而會議做出的決議,就其本身而言,對于應對氣候變化幾乎毫無用處。各國沒有就控制引起大氣升溫的溫室氣體排放做出任何新的承諾。
我們所得到的不過是一個將就承諾問題進行“協商”的許愿而已。會議取得的新的進展是,發展中國家所做出的承諾,不管這些承諾是什么,將在2020年后具一定的法律效力。而前提是194國政府和歐盟能夠在2020年前最終達成協議。而這,卻是一個很大的變數。這些政府目前的說辭是,他們將在2015年前達成協議。但是,從他們既往的所作所為來看,人們對他們信守期限的能力沒有信心。
至少,歐洲國家也已經承諾,將在《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內消減各自的溫室氣體排放。而《京都議定書》也是到目前為止唯一一個具有此效力的法律文件。可是,即便如此,所有這些國家卻都在消減幅度這個問題上語焉不詳(他們需要在明年五月前就這一問題做出回答)。同時,俄羅斯和日本兩個排放大國已經表示,他們將不會對承諾期做出任何承諾。因此,承諾期有可能會在2017年或2020年終止。而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兩國也表示會對這一問題加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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