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wasn’t even told how to hack phones. In journalism, you are expected just to pick things up "
當年我16歲,剛剛從荷蘭搬到倫敦。那個暑假十分漫長,我在倫敦誰也不認識,沒什么事可干。于是,最后我寫了一篇文章,談論我唯一諳熟于胸的事情:荷蘭板球。爸爸給我做了些修改。然后我把文章寄給了《板球員》雜志(The Cricketer)。很快,我收到一封來自編輯、用打字機打出的信,給了我30英鎊的稿酬。突然之間,我有錢了。那是1986年7月,那篇文章是我作為職業新聞記者的處女作。
您已閱讀5%(284字),剩余95%(5929字)包含更多重要信息,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并享受更多專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