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我16歲,剛剛從荷蘭搬到倫敦。那個暑假十分漫長,我在倫敦誰也不認識,沒什么事可干。于是,最后我寫了一篇文章,談論我唯一諳熟于胸的事情:荷蘭板球。爸爸給我做了些修改。然后我把文章寄給了《板球員》雜志(The Cricketer)。很快,我收到一封來自編輯、用打字機打出的信,給了我30英鎊的稿酬。突然之間,我有錢了。那是1986年7月,那篇文章是我作為職業新聞記者的處女作。
在我從事這個驕傲職業的第25個周年紀念日,我希望自己有了些長進。我爸爸不再修改我的文章(現在由我妻子來改)。作為新聞記者,不論年紀多大,你總會感到自己是在黑暗中摸索。這主要是因為這個職業幾乎沒有任何職業教育。如果你想成為律師或者醫生,你會讀上幾年研究生,去學習怎么做。而在新聞行業,我只在一個死氣沉沉的英國海邊度假地念過4個月丟人的課程,每天早上醒來,都覺得自己比前一天更蠢。此外再沒有人教過我任何東西。甚至沒人教我怎樣竊聽電話。從事新聞的,只能靠自己慢慢積累經驗。下面是我在這25年里積累的經驗:
● 建立歷史記憶。通常,教給我最多新聞方面知識的是政治家。1995年一個炎熱的下午,我前往下議院(House of Commons)采訪工黨議員弗蘭克?菲爾德(Frank Field)。(他現在是戴維?卡梅倫(David Cameron)政府的“貧困問題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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