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聞了很久的物業稅那只鞋子,終于要以房產稅的方式落下來了。因為物業稅的征收需要人大的一個立法程序,所以就提出了房產稅,房產稅的暫行條例1986年就通過了,對經營性房產進行征稅,但是非經營的、自住的住房是不征稅的。以前政府一句話說“免征”,仿佛是個恩賜;現在一句話說要征,那是法律“本該如此”,自然也不必征求誰的同意。但中國是否從此進入房產稅時代,也許我們還得等一等看一看,看一看試行的結果到底會如何。
關于房產稅的內容,還看不到具體的方案,但財政部已同意重慶開征,上海也已經箭在弦上,據說這是真的。我們只能根據各種信息,勾勒出一個大致的模樣:重慶將針對高檔住房(增量的可能性大),可能是144平方米以上和評估價值超過主城區平均售價3倍以上的住房,稅率有可能是1%,也有可能實行累進制。上海只對增量房征收,可能針對人均70平米或戶均200平米以下面積免征,稅率為0.5%左右。
關于征房產稅的理由,重慶據說是為了建保障房,上海似乎沒有提出明確理由。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保障房理由,多半不靠譜,當初設計土地出讓金制度,也是以保障房建設為由,但僅僅過去的五年時間,全國土地出讓金就收了7萬億元之多,其中去年一年就2.7萬億元,保障房建了多少?從更宏觀的角度看,稅收也是必須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但我們的稅收、還有大量預算外收費、大量“國有企業”盈利,又有多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呢?取之無需嚴格的人大立法和公民監督,用之無需透明和公民監督,再多的錢收來也是沒有個夠的。城市化進入到一定時期,將土地收入逐漸向更為穩定的房產稅收入轉變,或者兩只口袋都掏,自然是各級政府喜歡干的事情,而打壓房價之類,不過是一個稍微說得上臺面的借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