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永遠不會聽到我抱怨錢太多。我志得意滿!有一定的財富能給人以安全感。
我如今肯定比剛開始創業的時候要幸福得多。那時我并不是不幸福,但生活中充滿了不確定性。如今我的日子過得有板有眼。我不是說現在就沒有挑戰,只是覺得自己能應付自如。我很滿足,雖然這與幸福不是一碼事,但它們(滿足和幸福)是形影不離的一對。
我天生積極樂觀。我的生活經歷告訴我:對生活持積極態度的人更幸福,事業更有成。1998年我37歲那年,我賣掉了自己的第一家公司Sports Division,拿到了2.6億英鎊的支票。當時我就想:“我很幸運,已經功成名就,養家糊口不在話下,我不需要這么多錢。”我花了幾年時間自學,想弄明白自己想做什么。我需要繼續工作的理由——如果錢不是理由,那是什么?慈善和做生意殊途同歸:為了投資慈善事業,自己得大把掙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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