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歐元區治理一直有名無實,沒有規則。然而,此次危機帶來了人們迫切需要的透明度。目前的討論聚焦于3個領域:加強預算紀律;監督歐元區國家競爭力;做好危機管理準備。
這是一項明智的議程。必須糾正過去10年缺乏監督的現象,因為盡管存在多重程序,但最終迫使進行調整的是市場,而非同業壓力。這一體系需要實現再平衡,因為單獨關注于公共賬目分散了人們對私營經濟泡沫的注意力。它還需要得到充實,因為事實證明,危機防范讓危機管理變得多余的看法是錯誤的。
然而,細節決定成敗。關于預算紀律,歐盟理事會(European Council)達成的共識是,有必要實施更多制裁。然而,希臘的經濟災難并非源于缺乏制裁,而是源于沒有對公布的數據進行核查。愛爾蘭和西班牙的問題并非源于忽視歐盟的《穩定與增長公約》,而是源于該體系沒有考慮到風險。如果一國預算平衡能夠在兩年內從2%盈余變為11%赤字,在突破3%的警戒線之后(甚至之前)進行制裁,是不會有效的。我們需要的是對預算進行壓力測試,并采用一種根據風險大小安排緩沖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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