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我們談到,一家“錯放”價格標簽的糕餅店正在做促銷,比如原價五元的糕餅現在賣四元,但是如果顧客持這個店發放的糕餅票購買同樣的糕餅,卻要按照原價計算。我覺得,“錯放”價格標簽和歧視商家自己發行的糕餅票,都是宰客的方式。
本來,大家都知道,經濟學也早就說了,面額一百元的購物券抵不上一百元的貨幣,不過道理還停留在購物券的選擇空間比貨幣小很多。想不到現在,廣州市濱江東路那家糕餅店的促銷實施,在不經意之間,就提供了購物券在面額上也不如貨幣的歧視性案例:哪怕在發行購物券的商店里選擇同樣的商品,購物券的標稱面額,也要比貨幣打一個折扣。
購物券(卡)的正式名稱,應該叫做代幣券(卡)。記得大約十年前的一個冬天,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國家經貿委和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曾經聯合發出緊急通知,“嚴禁”發放使用“代幣券(卡)”,因為發行代幣券(卡)是嚴重違犯國家財經紀律、嚴重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想不到十幾年過去了,代幣券和代幣卡的發行和使用,卻越來越厲害?,F在你到許多大型超級市場去看看,使用代幣卡的現象非常普遍,讓你不由得想知道那些人哪來那么多代幣卡。不過,在這些發行代幣卡大型超市購買商品,本超市的代幣卡和貨幣還是等值使用的,廣州市濱江東路那家糕餅店的促銷實施,卻提供了面值上也歧視的宰客案例,值得我們記上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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