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本文是丁學良博士《“民族區域自治”與“分裂主義”:中國邊疆治理的難題試解》的第五部分。)
“以專政的辦法管治民族關系”是斯大林體制的核心。這個極端主義體制不能說沒有一點效果,斯大林讓那么多人掉腦袋還能毫無效果?全黨全國人人恐怖就是重要成果。但這種體制的代價越來越大,到后來變得實在太大,連執政黨自己都扛它不動了。
主要代價之一就是具體操作專政機器的人——最高領袖本人總不能親自來操作,得要布置手下人去干活——不久又被這機器給吞噬進去,絞得粉碎。還記得斯大林小時候的鐵哥們、當眾動手打格魯吉亞黨中央書記耳光的奧爾忠尼奇澤嗎?到了1937年春斯大林發動的“肅清反革命運動”高潮中,老奧的副手和他所有的親信都被抓起來了,最后他的親哥哥也進了大牢。他去跟斯大林討說法,最高領袖回答:那是“組織上的措施”。老奧回家后,半夜里臥室槍響,一命歸天。當年說是自殺,多年后披露的證據顯示老奧是“被自殺”的:克格勃(那時叫內務部)首腦葉若夫(Nikolai Yezhov)派人從他的后門進去,完成了任務(Radzinsky, Stalin; 新華中譯本第411-412頁)。老奧的親屬和助手大多數被處決或囚監。葉若夫是負責操作那部專政機器的主管,他在“肅反運動”任務基本完成后,被斯大林下令處決,罪名是“叛徒、間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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