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本文是丁學良為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60周年而作的專文《關于中國人民素質的世紀之爭》之二)
到了二十世紀初,中國兩千多年的帝制被辛亥革命推翻了。千萬不要忘記,在亞洲,中國是最早成立“共和國”的——1911年。不過,對“共和”這兩個字實際上的、原來拉丁文本源的意義,在中文的翻譯中,卻體現的非常不明確。因為在中文中,一講“共和”,大家首先想到的是“五族共和”,多民族聯邦制的意思。而在拉丁文里,“共和”(res publica)由兩個字眼組成,“publica”,公眾、公共;“res”是一個介詞,相當于英文里的of,連在一起的含義是:國家不是私產,不管是以怎樣的形式體現出來,比如說是一個人所有,那就是獨裁制;如果是一個家族所有,那就是monarchy即君主制;如果是一個小集團所有,那就是寡頭制。
而“共和國”這個國號強調的乃是:國家是所有公民共同的財產。因此,所有公民對國家事務都應該有自己的一票,有自己對政治共同體的參與權和決定權。在人類歷史上,這是一種了不起的政治體制的進步,古代羅馬就有了雛形,也就是羅馬共和國。那么,在整個亞洲,最早把自己國號定為“共和制”的,就是我們中國。1911年成立的“中華民國”的國號,The Republic of China,嚴格講起來應該翻譯成“中華共和國”;辛亥革命的思想先驅鄒容提出的“立政大綱”六條之第一條,便是推翻清王朝之后的中國“定名中華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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