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中類似的困惑還有很多:要陪男上司去夜總會嗎?要答應客戶索要禮物的要求嗎?要幫關系好的同事撒謊說他遲到是因為去醫院看病嗎?豈止是職場,這樣的困惑生活中也有許多吧。強勢媽媽要求女兒和男友分手,要按媽媽的要求做嗎?太太的農村老家有許多令人不適的怪風俗,城市丈夫需要屈就嗎?19歲的女兒要穿鼻環,父母應該阻止嗎?很遺憾,在任何一個國家,法律都沒規定得這么詳細。不過這絕對值得我們拍額慶幸,如果生活中所有的細枝末節都變成了有答案的填空題,生活還有什么意思呢?
要不要陪女上司逛街,歸根到底是一個生活方式選擇的問題。你決定過一種事業取向的生活,還是生活取向的生活?前者容易得到被承認、被關注的業績,容易賺得多、職位高,但生活的自由度和對自由時間的支配度會大大受損,同時受損的當然還有個人意志,比如不愿意陪人去逛街時還要裝作很樂意;后者在職場上可能會流于平庸,但可以拒絕加班,拒絕陪酒,更大程度上按自己的意志生活。我遇見的更多的人則是在這兩個極端之間游移或者討價還價:逛街嗎?周六不行,周日可以。幫你的遲到打掩護?如果今天沒有緊急事件的話,那……好吧,但下不為例。你想要我們給你5%的現金回扣?這樣好嗎,我們送你兩張新年音樂會票吧,要一千塊一張呢。
事實上在給我寫信要求答疑解惑的“困惑”中,九成以上都是此類困惑。事情本身并不值得困惑,因為解決的幾個方案一目了然,每種方案的得與失也非常清晰,是糾纏于這種困惑的人本身就比較困惑。一是不了解自己,搞不清楚到底什么對自己最重要;二是拒絕失去,不愿意接受任何一種選擇的負面結果。最好每種選擇的好處都歸我,壞處都與我無關。因此通常是事情沒什么值得困惑的,困惑的是人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