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重要的是,其它國家現在對此表示贊同。上周末,金融政策制定者在華盛頓召開的會議取得了成果,他們先是發布了一份概括性公報,接著出臺具體行動方案。歐洲國家能達成協議尤其令人印象深刻。布朗確實無愧于“領導人”這一稱號。結果是,盡管前進的道路依然布滿障礙,但世界沒有跌入深淵。
政策制定者終于意識到,解決如此嚴重金融危機的方案,必須包含那些“個體上必要、總體上充分”的條件。有兩個條件是必要的:大量提供流動性,以及幫助財務狀況不佳的機構改善資本結構。另外兩項措施也會有用,這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為放貸機構提供擔保,以及購買不良資產。鑒于其復雜的金融體系和不良抵押貸款資產,美國施行全面擔保的難度很大,但購買不良資產中也會有一定幫助。歐洲的情形似乎相反。
從規模和結構上講,各國所公布的方案正是所需要的。抑制擔保產生的扭曲效應,以及如何從部分國有化體系退出,轉化為與此前相比監管更為有力的新體系,這是困難所在。但本周發布的聲明(尤其是處于風暴中心的美國)應該會減少這樣的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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