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永信“栽”了。7月27日,少林寺管理處發布通報:少林寺住持釋永信挪用侵占項目資金寺院資產,長期與多名女性保持不正當關系并育有私生子,目前正在接受多部門聯合調查。值得注意的是,通報中不稱釋永信為“方丈”而是用“住持”,并且直接聲稱他“涉嫌刑事犯罪”。次日,中國佛教協會發布公告,稱收到河南省佛教協會報來《關于注銷釋永信戒牒的報告》,并同意對釋永信的戒牒予以注銷。
據國內媒體報道,釋永信是在7月25日深夜被“叫走”,而他在28日就被宣布戒牒注銷——可謂“神速”。可與之比較的是,本年5月21日釋道祿被紹興市公安局上虞區分局立案偵查,6月26日該分局發布“警情通報”提到對釋道祿等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7月18日中國佛教協會公告對釋道祿戒牒予以注銷——前后接近兩月時間。對釋永信如此不正常的“神速”處罰,不免讓人產生其它想法。
少林寺管理處7月27日的通報中提到,釋永信“目前正在接受多部門聯合調查”,卻未指出具體是哪些部門。按理說,這種多部門聯合調查,可以由其中一部門發布通報,或者由多部門聯合發布通報——而不是由少林寺管理處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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