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麗莎白二世去世。如果又有人寫什么她老人家對世界和平、國內安定的貢獻云云,那么反著讀就對了——她對英國、英聯邦乃至世界的最大貢獻就是幾乎什么都沒做,也不能做。如果做了,那就麻煩了;英國就成了君主獨裁制,一個妥妥的第三世界國家。
恰好相反,英國之所以是英國,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它是一個“君主立憲”國家——也許是世界上第一個君主立憲國家。“君主立憲”不是說國王領導制定一部憲法就行了,這樣的國家多了去了。1889年,日本明治憲法就是這樣,但明治憲法的天皇是很強大的;結果到了1920年代,天皇就被軍國主義勢力綁架,以至于他要不要對后來的侵華戰爭和太平洋戰爭負責,都成了一個戰后爭論不清的問題。要成為真正的君主立憲,君主必須是虛君——沒有實權。
為什么只有虛君制才能成為真正的君主立憲?如果君主有實權,那么憲法到底給她多大的權力呢?無論是外交還是內政、軍隊還是文官職權,任何君主實權都是極其危險而愚蠢的——危險,是因為君權必然是不受約束的,否則“君”還有什么意義?愚蠢,是因為不論君主身邊有多少高參謀士,最后都是他一人拍板,而這個人無論如何睿智也是人,也會犯錯誤。愚蠢+危險會給國家帶來什么,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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