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中國、歐盟作為全球三大反壟斷司法轄區近年來都在試圖馴服科技巨頭,但進展不一。
中國最快,繼阿里、美團“二選一”等案件落地之后,《反壟斷法(修正草案)》將于8月1日正式生效,新增“經營者不得利用數據和算法、技術……從事本法禁止的壟斷行為”等專項條款,配套執法細則正在公開征求意見。
歐盟次之,《數字市場法案》有望于10月生效,擬對美國主要科技巨頭科以“守門人(gatekeeper)”義務,其中差別待遇、搭售等原據反壟斷法合理原則(reason of rule)予以分析的行為,被推定為本身違法(illegal per se),預計會大幅降低執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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