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2003年春天的一個下午,我正在法學院租用出版社頂層的辦公室里校對《憲法學導論》的樣稿;突然接到一個陌生電話,對方自稱是“張思之”。當時,我剛來北京沒幾個月,人頭還不那么熟,但“張思之”這個大名是早有所聞,律師界如雷貫耳的大“牛”嘛!但電話里的聲音卻一點沒“牛氣”,他的誠懇謙和既讓我感動,又讓我存疑——真的是他嗎?他專門找我也不為什么大事,就是請我給他擔任編委的《炎黃春秋》雜志寫稿子。我孤陋寡聞,“炎黃春秋”這個名字倒是第一次聽說,當時也沒太上心。兩年后,孫國棟主辦的《律師文摘》首次開年會,思之先生再次邀我做主題發言,我才第一次見到他真人,一位溫文爾雅的謙謙君子。一聽那記憶猶新的謙和之聲,這下沒錯了!
這是我對思之先生的第一印象,也是最后的印象。那個電話過去近二十年了,昨天聽到他去世的消息,我沒有悲傷。他快95歲了,該經歷的都經歷過,人生沒有太多遺憾,為什么要為他悲傷呢?我想逝者也不會太在意活著的人是否悲傷,他這樣的人會更在意自己能否留在活人的記憶中,并在這個意義上繼續活下去——尤其是以什么樣的意義活著,光榮還是恥辱。對于一個足夠長的人生,問題不是什么時間畫上句號,而是以什么姿態畫上這個句號。此時此刻,我替他感到的更多是欣慰,甚至有點為他“鼓盆而歌”的想法。
坊間對思之先生的評價早已刷屏了,絕大多數都很高,要把他定格在中國“最偉大的律師”和“律師界的良心”這個高位上。我當然不反對這些評價,但謙和的他一定會在“最偉大”之前加上“迄今為止”這個限定詞,因為他的后半生一直在獎掖后進,希望能培養出律師界的新銳超越自己。“良心”則要看怎么理解——思之固然是有良心的律師,或者說中國律師界仍然有像他這樣有良心的律師,但良知這個東西是“代表”不了的,它是我們每個人自己的。如果我們的良心被思之“代表”了,那我們自己的良心去哪兒了?是不是因為他太有良心,我們就可以對自己有沒有良心無所謂一點?中國式悼念就是一場轟轟烈烈的運動,必須備極哀榮,“謚號”越多、越大越好,否則似乎就是對逝者“不敬”。在法治倒退、法律人備受打壓的今天,似乎也大有“樹典型”、“提士氣”的必要,而思之先生顯然是最適合的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