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成為一國的法定貨幣,其主權貨幣體系將一分為二,后續所帶來的沖擊與狀況更將層出不窮,難以承受。此斷非主權國家的理性選擇。但是,這仍擋不住個別主權國家甘冒此天下之大不韙,以身飼虎,原因何在?
2006年,津巴布韋發生惡性通脹。三年后,津巴布韋政府逐步停止對津巴布韋元的使用,美元大量涌入,經濟“美元化”發生,貨幣當局逐漸失去對本幣的控制。值此比特幣興起,津巴布韋當局徹底開放了比特幣交易,避險資金開始持有比特幣,導致當地比特幣飆升,加上政府的不當管控,比特幣單價在當地曾飆高達7.6萬美元。
從貨幣投機的機制來看,有效地開放或收緊域內的比特幣交易,可以調節本幣失敗的條件下避險資金的沖擊,也可以緩解大量外幣的沖擊。管制性調節本國比特幣的交易,可視之為極端情況下貨幣當局的“極端貨幣政策手段”,其目標仍在于,借用比特幣交易來保持貨幣當局的貨幣干預能力,避免因貨幣失敗導致貨幣當局的失敗退出,從而為本幣的恢復保留組織基礎與政策干預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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