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孟晚舟及整個華為公司的指控,是對華為公司的重大打擊。但對其性質也不宜夸大。例如有些人說,這是一場中美之間的“技術戰爭”,是因為美國人不愿看到中國在高科技方面超過美國,所以打擊中國最有成就的高科技企業——華為。仔細想想,如果華為的所有這些“罪名”成立,最嚴重的后果是在美國及其一些盟國中禁止銷售華為產品,但并不妨礙華為在中國——這是世界上最大的市場,以及其它國家銷售產品。如果說,這就斷了華為研發的路子,就更離奇了。難道華為的技術真是從美國偷來的嗎?靠“偷”能夠成就一個世界領先的企業嗎?反過來,如果以為美國人的目的,就是通過打壓華為而打壓中國的高科技發展,似乎也很荒謬,這是假設美國人也認為,靠偷技術就可以成為世界領先的科技大國。如果美國人真是這樣認為,就不會有美國科技的今天;如果中國人這樣認為美國人這樣認為,那中國確實趕超無望了。
科學技術的發展不是靠偷,這很清楚。因為偷總得有可偷的東西,那就是原創的東西。那么原創的東西就比偷的東西要好,創造出原創的東西的方法,就比偷的方法要好。原創的科學與技術之所以能夠發展,仰賴于生長的環境。這主要指的是制度環境。對一個社會來說,這包括自由研討、公平辯論和開放交流的大學與科研制度,包括公用知識的共享與傳播制度,也包括知識產權制度。對于一個企業來說,就是要在這種制度環境下,建立起研發團隊,這種團隊被康芒斯稱為“運行中的機構”。對這個概念,我在一篇題為《英特爾的成功與運行中的機構》的文章中說,“用它來形容源源不斷‘生產’知識的組織似乎更恰當。……知識的生產表現為一種動態的傳統,就像一條不舍晝夜、奔騰流淌的河。它必須長時間地存在,才會有足夠多的機會試錯;它必須有積淀下來的傳統,才能用試錯的代價換來知識的成果,并且避免試錯從頭開始;它又必須向未來開放,才有不斷的創新。”
如果生產知識的團隊及其機制是一條大河,“相對于這個不斷流動的傳統,任何所謂知識產品,不管是學術著作,藥品配方,軟件源代碼,還是計算機微處理器,都不過像是一條凍結的河的一個橫截面;任何一個有創新能力的個人,不過是這條河中的一個浪花;而知識的生產過程,則不過是這條河存在的副產品,頗像在大河旁開挖的溝渠。”所以,真正的科技能力或者創新源泉是這個“運行中的機構”,而那些已經形成了的知識產品,實際上只是這種科技能力中最末端的東西。如果偷技術,就只能偷這種最末端的東西,卻偷不走“運行中的機構”及其科研能力,這不僅不能形成自己的研發團隊及其機制,也永遠不可能走在前面,因為能偷的必然是已經物化的創意,就已經是過時的東西了。在這團隊中的個人也不那么重要,即使最頂尖的人,如果離開這個團隊和機制,他的知識就缺少與之互補和促進的其它知識,成功的概率就會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