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司法部宣布正式啟動引渡孟晚舟到美國的法律程序之后,孟晚舟日前在溫哥華法院提出對加拿大政府的訴訟。幾天后,根據美國媒體報道,華為準備在美國提出對美國政府的訴訟。我曾經發文表示我對孟晚舟被捕事件(《孟晚舟和特朗普的選擇》)以及美國起訴華為的刑事案件(《美國起訴華為:重新思考“國家冠軍”敘事》)的分析,我認為盡管再怎么痛苦、再怎么為難,孟晚舟和華為事件應該通過法律途徑而不是政治叫囂來解決。
但孟晚舟和華為除了通過法律途徑自我辯護外,還選擇同時協作地采取高調“不認慫”的姿態,借由“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方式挑戰美國和加拿大的法律系統。對加、美政府提出訴訟這個“亮劍”策略,幕后思維究竟為何?加上目前華為大張旗鼓的公關攻勢,對于他們的案情可能有何影響?有沒有可能產生“逆火效應”?
孟晚舟在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提起的民事訴訟中,聲稱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加拿大皇家騎警和加拿大政府在執行美國引渡請求的過程中違法。孟指出在去年12月1日過境溫哥華機場時,加拿大警方沒有立即逮捕她,而是先以“非法強迫她提供證據和信息”的例行海關檢查名義將她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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