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國的所有制與國有企業問題,在引發起巨大的內部與外部爭議之后,迎來了重大轉折。一方面,在國內輿論場一連串關于“國進民退”的討論引發廣泛擔憂后,國家領導人以及經濟主管部門官員密集出面表態,強調在支持國有企業發展的同時,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并陸續出臺支持民企發展的特別措施。另一方面,針對國際上美歐日幾次聯合聲明中對中國國有企業與產業補貼扭曲市場資源配置、擾亂國際市場競爭的指責,中國政府提出了準備以“競爭中性”原則對待國有企業。
筆者認為,中國領導人與政府對所有制與國企問題的對內、對外表態是積極的,對穩定投資者市場信心、化解對外貿易摩擦,都有重要正面作用。但中國政府也應該認識到:中國的“國進民退”與其歷史上曾經實行的國企“抓大放小”、“做大做強”的改革思路有密切聯系;現在還需要直面這兩個改革思路與國企“競爭中性”原則的內在矛盾;未來則要明確國企民企的平等地位,強化相關規則的可執行性,并實行“結構再調整”,允許民企進入所有行業,包括“關系國計民生與國民經濟命脈的行業”,與國企公平競爭,促進“競爭中性”原則的真正實現。
一、歷史:“抓大放小”、“做大做強”與“國進民退”的內在關聯
您已閱讀12%(492字),剩余88%(3553字)包含更多重要信息,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并享受更多專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