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授權國務院在兩年內調整股票發(fā)行核準制,實行注冊制。鑒于此,2018年2月28日就成了A股市場最為矚目的注冊制改革最后到期日。但在2018年2月23日召開的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上,中國證監(jiān)會主席劉士余提出了延后兩年的申請。
“雷聲大雨點小”的A股市場注冊制改革又被延后了兩年,原因在劉士余看來還存在諸多的不成熟和外因風險。比如多層次市場體系建設、交易者成熟度、發(fā)行主體與中介機構和詢價對象定價自主性與定價能力、大盤估值水平合理性等方面還存在不少與實施注冊制改革不完全適應的問題;還有從外部環(huán)境看,歐美發(fā)達國家相關金融市場積累了一定泡沫和風險,已經有調整的征兆,給中國實施注冊制改革時間窗口的選擇帶來不確定性。
但在我看來,實際上還是沒有做好注冊制改革的準備,外因只是借口,推行注冊制需要司法追溯、賠償機制、集體訴訟制度和退市機制等制度配合,不然注冊制也會不倫不類,市場機制難以發(fā)揮有效性,從目前的情形來看我們顯然沒有做好準備。強推自然有不確定性風險,申請推后延遲也情有可原,但如果判斷外部市場存在重大風險,那反而應該加快推進中國市場改革優(yōu)化的步伐,更不能因此而懈怠和放緩。證監(jiān)會之所以如此高調申請,并著重表述過去兩年中國證監(jiān)會的成績,寥寥幾句帶過延遲原因,無非是想表明注冊制在過去兩年沒有完成并非證監(jiān)會不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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