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的話:今年,是臺灣宣布解除戒嚴30周年。FT中文網邀請學者和媒體人撰稿,嘗試從不同角度來分析,解嚴對臺灣這一代人的影響,以及80年代留給臺灣社會的資產和限制。以下是本系列的第一篇文章:為什么臺灣選擇告別舊制度?
1949年5月20日,臺灣宣布臨時戒嚴(Martial law),但是并未依法呈報政府中央核準,8月,省政府主席陳誠呈請行政院核準將臺灣(納入之前的全國戒嚴令)劃為接戰區域,中央政府核定后,1950年1月開始實施。而在戒嚴令下達之初,就制定了“臺灣省戒嚴時期防止非法集會、結社、游行、請愿、罷課、罷工、罷市、罷業等規定實施辦法”,限制人民的基本人權,直到1987年7月15日才告解嚴。當年總統蔣經國作為政治強人,同意解除戒嚴,是影響臺灣后續政治發展的關鍵轉折。
蔣經國當年決定解嚴,與國內外要求改革的壓力有關。
您已閱讀8%(361字),剩余92%(4118字)包含更多重要信息,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并享受更多專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