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晚,華東師大政治系江緒林博士留下遺書,在其辦公室自殺。4天之后,西安中學高三學生林嘉文、一位高中就出版了史學專著的天才少年,也在留下遺書后自殺了。兩位青年才子剛剛閃露智慧的靈光就不辭而去,令人心痛而惋惜。
當然,這兩起自殺行為只是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的冰山一角。近二三十年來,中國社會的自殺率攀升得很快。尤其在農村,由于生活艱辛、缺乏基本社會保障、得不到子女的尊重和善待等原因,老人自殺相當普遍。我們當然沒有任何資格批評不幸者。說得略微夸張一點,我們自己就是造成農村自殺現象的幫兇,因為我們長期容忍了歧視農民、剝奪農村的制度;我們生活在城市的人享受了農民工的各種廉價勞動力,卻讓他們的父母在沒有基本生活保障下孤獨死去。這種制度本身就是最大的不道德,而我們卻似乎樂在其中。不過,兩位青年的死還是向我們提出了另一個層次的倫理問題。
雖然兩個人走得很平靜坦然,似乎是經過反復權衡之后作出的理性抉擇,但是和農村孤獨老人相比,他們的選擇其實顯得更為輕率。選擇自殺通常基于三個認知因素。一是認為自己或社會前景暗淡,二是認定自己無力改變這種前景,繼續茍活已無意義。對于農村老人來說,這種悲觀看法很可能是有道理的。他們已經老了、“沒用”了,不能勞動、不能掙錢,而在一個倫理底線已經崩潰到家庭這個基本單位的社會,這意味著他們永久失去了維持尊嚴生活的能力。對于他們來說,主要責任在于社會——我們有責任通過國家廢除歧視,至少為他們提供一種基本體面的生活保障。但是對于這兩位才華橫溢的青年來說,至少在我們常人看來,對人生的悲觀估計顯然是錯誤的。縱然他們對自己的期許和要求比常人高得多,也完全沒有理由認為自己不能比當下做得更好,以至在一時低落之間就對自己的一生匆忙作出不可悔改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