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預算法”被稱為經(jīng)濟憲法,近年中國《預算法》修訂前后,各界關注甚多,韋森等學者亦多次呼吁,F(xiàn)T中文網(wǎng)對此也有《預算法》修訂專題報道。本文基于韋森今年4月與6月兩次講話整理而成,他強調(diào)說,一個國家的財政制度和稅收制度,是關系到全社會各方利益、國家經(jīng)濟增長乃至長期生活發(fā)展的一項基本制度,而財政體制改革實際上包含財稅體制改革與政府預算管理制度的改革,“預算民主”則意味著政府征收任何稅種和花錢都要得到實質(zhì)性的制衡。
一、下一輪中國政府財政體制改革的基本問題
今年4月21日至24日,中國第12屆人大常委會聽取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并在2014年4月審議和表決了《預算法》三審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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