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國家審計署發布對于全國社保基金會的審計公告顯示,2010年到2013年,社保基金會自營指數化投資組合虧損共計69.53億元,其中2013年虧損14.7億元。上述公告一經公示,立即被不少媒體以“社保基金四年虧損70億元”為題廣泛報道。由于社保基金來源于老百姓的養老錢,肩負著資金安全、保值增值的重任,“虧損70億”的扎眼標題再次引發了公眾對社保基金投資效能的關注和質疑。
實際上,媒體此次報道有以偏概全之嫌。所謂“四年虧損近70億元”,是指社保基金在自營指數化投資的投資業績。由于審計署并未披露社保基金該領域的投資規模,同時社保基金近幾年年報也未披露相關情況,因此我們很難計算和比較其投資收益率。事實上,該領域的虧損并不意味社保基金整體虧損。按照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發布的2013年度報告顯示,該年度基金權益投資收益額為685億元,投資收益率為6.20%;基金自成立以來年均投資收益率為8.13%,跑贏同期的平均通貨膨脹率2.5%。1982-1993年美國社保基金年平均收益率為9.6%,而同期美國的平均通脹率水平為4%,相比較而言,中國社保基金的投資業績還算合格。
此外,審計署還披露了一項虧損數據:2013年底,未按規定對6只禁售期滿的轉持股票計提準備,因而少確認了減值損失103.02億元。這6只股票應該是社保基金持有的央企上市后10%的股份,有3年的鎖定期,同時,由于這些股票屬于大市值品種,從中國股市多年“熊冠全球”看,此項虧損顯然與其投資管理能力無關,應算是多年熊市后遺癥的一種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