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英國電子偵聽機構——國家通信總部(GCHQ)的技術人員緊盯著《衛報》(The Guardian)記者,以確保他們破壞了一臺電腦,該電腦上裝有由美國國家安全局(NSA)前合同工愛德華?斯諾登(Edward Snowden)披露給他們的文件。就在本周,英國警方又借用反恐法律,拘留了《衛報》記者格倫?格林沃爾德(Glenn Greenwald)的伴侶戴維?米蘭達(David Miranda),并沒收了他的文檔。接下來的一幕是,NSA和GCHQ官員對于自己竟然讓斯諾登帶著大量機密潛逃,氣得用頭撞墻。這么做的有效性相同,還合法。
英美官方本來站在道德制高點上,因為斯諾登不肯面對自己行為的后果,而是一走了之,先是逃至香港,后又逃往俄羅斯。然而兩國官方的行為正在不斷損害這一優勢。英國政府的行為,突顯其不想讓本國公民和媒體了解或質疑其以他們的名義做出的行為。
同時,美國政府向我們保證,NSA不會收集有關美國人電子郵件和電話的數據,除非是出了差錯。嗯,對此我們表示感謝,不過作為一個非美國人和非恐怖分子(在韋恩圖(Venn diagram)上,兩者交集的部分占了世界人口的95%),這話不能讓人安慰。
您已閱讀23%(499字),剩余77%(1662字)包含更多重要信息,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并享受更多專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