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媽媽,新華社和人民日報也只能幫你到這兒了。
上周五9時40分,“上訪媽媽”唐慧起訴永州市勞教委案開庭剛剛10分鐘,@新華社中國網事即發帖介紹兩點訴訟請求:“一是判決永州勞教委賠償給原告侵犯人身自由的賠償金1463.85元;二是判決永州勞教委會向原告唐慧進行書面賠禮道歉,并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
午后為“休庭”再直播一次,直至傍晚,記者周楠、劉良恒帶來《湖南永州“上訪媽媽”唐慧敗訴》的通報:“經過一天的審理,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駁回唐慧要求永州市勞教委賠償的請求,唐慧收到判決書15天內,可向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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