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歐盟委員會提出給隱私法增加一項新的“被遺忘權”。這一聽上去頗為簡單的構想,是蓬勃發展的互聯網經濟中一枚滴答作響的定時炸彈。無論是對歐洲人還是對美國人而言,在一個社交媒體和云計算無處不在的時代,保護個人隱私至關重要。
這事關重大。兩周前,Facebook宣布將啟動首次公開發行(IPO),使該公司的估值可能高達1000億美元。Facebook如此值錢,是因為它持有8.45億用戶的數據。然而,該公司的成功取決于它讓這些數據貨幣化的程度。如果大量用戶能夠輕易迫使Facebook刪除所有個人數據,那么該公司的估值將會下降。
谷歌(Google)上個月公布的新隱私政策更加突顯了“被遺忘權”的必要性。谷歌的新政策很明確:它解釋了該公司的一些業務實踐,包括無限期保留有關用戶的數字文件;跨越所有服務識別用戶;以及跨越谷歌的所有數字服務(搜索、Gmail、Picasa、YouTube、Earth、語音、安卓(Android)、Chrome、Wallet等等)集成這些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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