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的博弈和爭論后,新“資源稅”終于在9月21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修改通過,在新疆等地的試點后,“以價征收”的新資源稅被推向全國,成為中國稅制和要素價格改革的關鍵一步。
資源稅改革爭議已久,其中的核心問題在于,到底是否應該執行“以價征收”的辦法。此前,資源稅執行“以量征收”的辦法。一字之差,背后卻有著數百億元的利益。
以量征收,以原油為例,國家規定每噸原油需要征收的資源稅具體數額,不管一家石油公司開采多少原油,單位稅額不變。而以價征收,則意味著隨著原油價格的調整,由于每噸原油執行一致的稅率,其稅額也會發生變化。由于近年來大宗商品價格不斷提高,這意味著中國石油巨頭們需要繳納的資源稅也需要不斷提高。當然,這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資源稅“以價征收”方案的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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