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男白領在提到自己女朋友的工作時,有點不屑地說:她在網上開小店,賣賣衣服什么的,打發時間而已。我很想提醒他,當初“江南布衣”的老板娘也是開個小服裝店,賣賣衣服,生意不好的時候,自己設計出幾件衣服掛在從外面批發來的貨里一起賣,從而殺出一條血路的。
最小的網店,也是自己的生意;最貴的什么領,也是給別人打工。這是所有權性質的不同,不是用金錢能衡量的。
這兩年,我身邊的親友中,越來越多人加入了“自己做”的行列。相當一部分人是遭遇事業瓶頸期或因故從公司離職后,將潛伏已久的“創業”夢想趁機付諸實施的。人都是有惰性的,很少有人能義無反顧扔掉一塊收成良好的地,轉而去種一毛不拔的荒地,盡管那塊好地是租別人的,而那塊荒地是自己的。在我看來,“趁機”創業還有點像站在蹦極的臺子上卻不敢往下跳,最后被教練一腳踹下去的情形。但主動開始還是被動開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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