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英國和歐洲的政治家和監管者所關心的是在全球金融體系中的相對優勢與劣勢。然而,真正令人憤怒的是,那些導致納稅人損失了數十億美元財富的金融體系結構與激勵機制上的根本缺陷,迄今尚未得到解決。
例如,一直有傳聞稱,一些大型國際銀行——包括瑞士的瑞銀(UBS)與英國的巴克萊(Barclays)——正在考慮將其投行業務轉移到其它國家。就瑞銀而言,這樣一個舉措可以幫助他們逃避瑞士19%的新資本金要求。然而,最近的新聞報道顯示,瑞士監管機構甚至可能愿意瑞銀將投行業務移至海外,這樣一來,瑞士政府就不會再面臨這樣的風險——救助一家規模為本國經濟兩倍的公司。圍繞該事件的猜測隨之引出了一個問題——英國《金融時報》的一篇社論提出:“有誰愿意接收它嗎?”
基于美國當前的金融結構與監管框架,我會斬釘截鐵地回答“不愿意!”當然,一家外資銀行可以將其投行業務的總部設在美國。但一旦設在了這里,它們為何不向商業銀行領域擴張,以充分利用存款保險公共保障制度與美聯儲(Fed)的貼現窗口呢?任何此類舉措都將帶來下述負擔:又一家具有系統重要性的銀行有能力承擔過度的風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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