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13年的每一年,在美國商會(American Chamber of Commerce)針對中國不斷變化的商業環境所作的一項調查中,有一個調查結果始終沒變。在2011年的調查中,大多數受訪者(70%)表示,中國在知識產權的執行方面“低效”或“完全無效”。
這并不是說中國沒有在努力。2010年,中國法庭終審裁決逾4.8萬宗知識產權侵權案,較2009年增加三分之一。本月召開的全國人大會議對于打擊侵識產權侵權行為的措辭也更令人振奮。然而,“山寨”文化如此根深蒂固,讓人們不知道該從何處下手。去年10月,為期6個月的鏟除“假冒偽劣”產品的行動在開展之初,各級政府辦公室收到指令不再使用盜版軟件,這很難讓人看好這個行動。去年12月,一位政府部長警告稱,保護“山寨產品中的創新元素”也十分重要。距離上述行動結束還有數周時,罰款總額僅為1.91億元人民幣。
長期以來,投資者一直認為,中國法律及治理平臺的發展,未能跟上機場、道路和橋梁的建設速度。在中國頒布首部《商標法》28年之后,這個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在知識產權保護的執行方面,仍帶有明顯的新興市場特點:侵權行為的賠償金額低;商標侵權禁令救濟(injunction relief)的申請率低;用低質量的專利申請迫使外國企業交換專利。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正在海外提出知識產權申請:2006年至2010年,中國企業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sation)提出的國際專利申請增加了3倍多,輕松創下了大型經濟體中的最快速度。但如果中興(ZTE)和華為(Huawei)等中國企業希望在海外得到更為公平的對待,中國亟需加強國內的知識產權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