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我成了美國聯邦調查局(FBI)的人質談判專家。當時的談判技巧仍然相當不成熟,我們只是說一些套話:“如果你放一個人質,我就給你一些食物。”
但1982年,我受命參與了一樁大案,讓我從此以更開闊的視野來看待事情。劫持人質的是一名販毒者,利用他的妹妹和妹妹的孩子乘火車運毒。在一次爭吵后,他殺了妹妹,并將兩個孩子劫為人質。
當我趕到后,我們的首要目標是與綁架者展開對話,以便弄明白他的要求,并據此制定策略。但他拒絕交談。綁架者一般會試圖迫使警方按一定的套路行事——他們會說:“你們給我一輛逃跑用的汽車,否則我就殺了這個銀行人質。”然后我們開始討價還價。但這個人似乎什么都不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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