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清楚地記得,將近二十年后,又在新華社電稿中看到“罷工”二字,我非常振奮,當即寫了文章討論罷工的權利。那是2008年11月3日,新華社發出消息說,重慶出租車司機“全城罷工”。但是,這兩個字只是幽靈般地一閃而過。在新華社的后續報道和所有主流媒體的報道及評論中,重慶出租車司機并沒有“罷工”,而是“停運”或“部分停運”。
正如外交部發言人說“中國沒有異議人士”一樣,官方通過對“罷工”、“游行”等詞語的回避,來否認這些事實的存在。1982年從憲法中刪除罷工權利的理由就是,中國是公有制國家,不會發生罷工。即便后來發生了,那也不是“罷工”,而是“停工”。
上月中旬爆發的廣東南海“本田罷工”,仿佛推倒了多米諾骨牌,罷工事件在全國范圍內連綿不斷。盡管仍有媒體按照“中國沒有罷工”的思路,堅持使用“停工”二字,但是已經呈現出明顯的荒謬感。更多的媒體上,罷工正在難以阻止地為自己正名。勞工權益斗爭,由此進入一個新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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