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中國國務院發布了《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細分為36條,被稱為“新36條”。盡管重新啟動市場化的改革完全符合市場預期,支持和鼓勵民間投資的政策措施也已經公開醞釀了一段時間,這個突然推出的“新36條”的內容還是超出了市場預期,推動滬深兩市指數當日大幅反彈2%以上。有經濟學家認為這是改革開放以來的“第三次重大制度改革”,有可能讓2010年成為“民間投資元年”并產生可觀的“制度紅利”。
與5年前公布的“36條”(國務院于2005年8月12日印發的《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相比,“新36條”要求向民間資本開放的領域有所擴充,開放的措施也更加具體,顯示出“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決心。
以金融領域為例,5年前出臺的“36條”就提出要“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金融服務業”,其中包括“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區域性股份制銀行和合作性金融機構。符合條件的非公有制企業可以發起設立金融中介服務機構。允許符合條件的非公有制企業參與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的改組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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